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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民用爆破器材有哪些安全要求?

2013-06-06 14:03:25 中科测控在线 ZKCK.COM 点击数:

1)爆破器材销售单位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《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》。出售爆破器材时,必须验收购买方持有的公安机关签发的《爆炸物品购买证》。严禁自由买卖,严禁企业自销,严禁用爆破器材换取其他物品。

2)销售单位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,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,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规定要求的保管员、押运员、仓库守护员;建立健全严格的销售管理、储存管理和流向登记制度。

3)不得经销不合格和国家禁止的产品,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产品。

地址:成都一环路南2段16号中科院成都分院光电所3楼 电话:028-85238246 售后:189821903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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